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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秋季招生助学政策

2016-06-01 来源: 浏览次数:0

1、勤工助学: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或寒暑假开展入厂勤工助学社会实践(月综合收入达2000元以上),获得的实习工资能够缴交第二年及此后的学费,实现“零学费”完成学业。

    2、奖学制度:一等奖学金2000元,二等奖学金1000元,三等奖学金600元,另设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干部”等奖励制度。

    3、凡是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,均可获得两年共计4000-11500元减免学费(农村或县镇非农户口立减2500元/年 三年共计7500元)和助学金(生活补助)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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